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地方立法计划

  

  2月25日,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2010年地方立法计划部署工作会议,安排部署本年度立法任务。
  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地方立法计划确定,今年准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共3件,调研成熟后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共13件。今年立法计划项目分为三类:第一类审议类立法项目,即准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,共3件,包括制定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、修改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、废止济南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。第二类调研类立法项目,即调研成熟后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,共13件,包括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、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(修改)、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(修改)、济南市测绘管理条例、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(修改)、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(修改)、济南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条例、济南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、济南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条例、济南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(修改)、济南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、济南市统计管理条例、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办法。第三类计划调整类项目,即法规清理工作后,可适时安排列入常委会会议立法程序的法规。
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陆阳出席会议并讲话,秘书长朱新海主持会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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